新闻中心
校企合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校企合作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2019年10月24日 06:52   浏览次数:[ ]   来源:招生就业处   发布人:招生就业处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教育部为了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而实施的。
    单独招生:由高职院校单独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并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按照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选拔标准,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职院校考核成绩择优录取。高职院校考核包括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职院校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为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甘肃省实施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有15所,综合评价招生的高职院校有14所。在我校就读的学生,毕业时学校推荐报考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高职院校,由所报高职院校审核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即可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深造,获取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北路274号(安宁校区)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石羊河街1618号(新区校区)

联系电话:0931-7671020  学校代码:14771

书记信箱 | 院长信箱

Copyright © 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陇ICP备17006057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502001128号